close

roseman: 自從「玫瑰先生黑白講」關門之後, 很久沒有寫這一類文章了. 不得不承認, 雲林的陳先生來台灣的前後, 真的是一肚子鳥氣. 得七百多萬票的人可以在電視上拍桌子生氣, 像我這種投幾百次票都無法影響政局的人, 不知道要對誰生氣.


謝謝allensido的回應 

:-)

Let`s make it clear, 關於上一篇「波麗士大人的敵人」, 我進一步的想法如下:

>>我總覺得這篇文章的作者好像覺得警察已經到了活不下去的程度。
>>而且也覺得言論自由被完全封殺,
>>有點小題大作


1. 關於〈社運不是波麗士大人敵人〉這篇文章, 作者舉的例子可能有瑕疵, 警界的朋友或許會覺得言過其實, 不過在我看來, 這篇文章的主張還是很清楚. 作者強調警察作為一個人(police as an individual)的「自主權」和「自由意志」, 就是為了要突顯(我認為甚至有一點反諷), 在這段時間以來, 警界整體(police as a whole)看似與公民運動為敵的現象.

1-1在那些受爭議的「行動」中, 波麗士大人是集體行動的(act as a whole). 在這些行動裡, 我看不到警察個人的自由意志, 我看到的是前線員警遵從指示(by order)執勤. 我想很多公民就是對背後那個「order」有意見, 痛恨的是下指令的那些人, 不是奉命執行勤務的員警.

1-2 我認為, 社會運動的敵人是: 企圖利用公權力壓制或消滅反對意見的政治人物. 在這幾次行動裡, 警察既然是集體行動, 沒有個人意志, 我們當然有理由擔心, 警力成為執政者用來消除雜音的「工具」. 對一個手中只有「投票權」, 沒有其他工具的公民而言, 當然應該感到恐懼.

>>即使政府在制度上沒有給警察合理的補貼和休息,
>>身為警察本來就有義務要保衛國家,土地以及人民的安全,
>>如果每個警察因為國家給的錢不夠多,就罷工,
>>而不顧人民的人身安全,
>>那麼就不適任這個行業,


2. 人類社會有一些特殊職業, 工作性質帶有一些「神聖」的色彩, 醫師是其中一行. 從「神性」的角度來看, 醫師被期待要無私奉獻, 要視病如親, 要願意為病人冒生命的風險, 「否則就不適任這個行業」. 但這種「神性」不能無限上綱, 否則就會出現完全相反的結果. 比方說, 一個醫師在「無私奉獻」的前提下, 超時值班, 幾天幾夜未闔眼, 看病人的時候早已魂不附體, 六神無主, 這對病人來說是福音還是噩耗呢?

2-1 所以一般而言, 醫學界內部的討論, 都希望在「神性」以外, 更要將「人性」考量進來. 過份強調或要求某個職業的「神聖性」, 我認為是滿危險的, 特別是那些和公共安全有關的行業.  

2-2 在「神性」之外更要考量「人性」, 這呼應了您留給我的最後一句話:「警察的需要就跟一般人一樣吧。」

>>打從一開始,違反原先集會的地點,
>>將民眾引導至圓山飯店,突破官方界定的安全警戒線,
>>就是嚴重的違法事件,


3. 對我而言, 我認定的「一開始」並不是這個時間點。而是你後面一段說的

>>提前好幾天就要開始不眠不休的規劃警力和各種應變方案,調派全台灣的
>>警力,警方將安全警戒線劃分出來,就是要確保衝突可以降至最低,對社會
>>的傷害也可獲得控制。


3-1 我們的認知差異在於, 我認為最不合理, 最令人憤怒的就是這個「提前好幾天就開始的規劃」, 讓人不解的就是那些「一開始」的setting。

 >>突破官方界定的安全警戒線,就是嚴重的違法事件
  
3-2 您注意到的是後續的違法. 然而, 讓很多人不滿又不解的, 正是那個「官方界定的安全警戒線」. 陳雲林來台期間, 這個「安全警戒線」會不會太安全了? 那些「一開始」拿國旗, 舉標語的民眾, 特別是那些個體戶(individuals), 究竟是哪裡影響到陳雲林的安全了? 他們散步的路段, 出入的場所, 什麼時候, 又為什麼, 變成了「管制區」? 「警戒區」? 人民以此質疑整個專案的「總設計師」, 至今還得不到一個聽得懂的交代.

>>申請集會遊行的文件是幾乎不會受到限制,
>>除了法定要件不具備外,
>>也不會經過嚴苛的審查。


3-3 就是因為那個「幾乎不會受到限制」的限制, 出現在這次「一開始」的設定之中: 和執政者唱反調的集會申請, 全數遭到駁回, 這是最讓人痛心的地方. 這些「一開始的設定」, 究竟是誰決定的? 他的考量是什麼? 這樣決定「合理」嗎? 最重要的是, 這樣的設定真的會帶來最好的結果(best outcome)嗎?

>> 警方將安全警戒線劃分出來,
>>就是要確保衝突可以降至最低,對社會的傷害也可獲得控制,

4. 有人用「合法性」跟「正當性」來談, 但我還是喜歡用「合理性」(rationale)來討論.

4-1 醫學上的「合理性」是這樣建立的: 一個藥可能對人體有兩種效果, 效果A是殺死細菌, 效果B是會拉肚子. 一個病人被細菌感染的時候, 使用這種藥, 合理嗎?

4-2 首先要確定吃藥的「目標」是什麼. 我們的目標是「殺死細菌」, 讓病人恢復健康. 可是, 拉肚子是我們不想要的. 這個時候, 我們若透過嚴謹的實驗和統計方法, 證明吃這個藥, 拉肚子的機會不高, 而且殺死細菌的好處, 遠大於拉肚子的壞處. 於是, 我們才可以說, 吃這個藥來治療細菌感染, 是有合理性(rationale)的, 是對病人有益, 符合我們目標的.

4-3 因為醫學上有一套方法, 是如此嚴謹地在檢驗臨床決策的合理性. 所以我才非常好奇, 前線員警所遵守的命令, 究竟是怎麼形成的? 有沒有同樣嚴謹的理論或統計可以說服我, 這樣的決策, 是符合目標, 是可以得到best outcome的?   

4-4 當然, 我們不清楚決策者的「目標」是什麼. 如果在幕後下令的波麗士大人, 目標是「確保衝突可以降至最低,對社會的傷害也可獲得控制」, 最後的結果, 符合這個目標嗎? (如果決策者的目標是別的, 那只好另當別論.)

>>有些媒體以不用負任何責任的口水,
>>用推卸責任的方式將一切過錯都撇清,
>>這是國家法律本身的局限,
>>因為當媒體只需要負法律責任,而不用負社會責任和道義責任時,
>>我們很難期許媒體自省,或是教導我們的下一代自省。


5. 我贊同你用「有些」媒體…來區隔這次事件中, 不同媒體扮演的角色. 有些人說, 這整個過程讓人想起高雄事件. 但我認為, 這次和30年前最大的不同是: 這個時代有「媒體」, 而且有「很多種」媒體了. 我看有些人說: 就是因為有鏡頭在拍, 所以才會爆發衝突. 但我的想法剛好相反: 如果沒有鏡頭, 跟執政者相左的聲音將會消失得更快, 更徹底.

5-1 就算如此, 也並非所有媒體都是波麗士大人的敵人. 事發之後, 若干媒體主管接到警方的要求, 希望攝影記者提供畫面, 協助蒐證. 媒體主管發給攝影記者的信件中寫著:「如果同仁有拍到類似畫面,可清楚看見歹徒面相的,請將畫面裁切一下,僅留下警方需要的部份後傳檔給我」. 此事, 新聞記者協會去向「那位」波麗士大人表達抗議, 一樣沒有回應. 國際記者協會隨後發表新聞稿, 呼籲記者不應淪為協助政府蒐證的工具.

5-2 最後, 某家媒體刊登警方的「辨識專刊」, 希望各界「指認」嫌犯. 至此, 「媒體」與警方的關係, 已令人難以辨認.

5-3 幸好, 這幾年來「公民媒體」的概念已慢慢形成. 在這些事件中, 幾個關鍵且重要的畫面, 幾乎都是由公民自己記錄, 拍攝而來. 這是惟一值得欣慰的事.

誰與人民為敵? 誰讓人民受傷?

6. 為政治服務的媒體令人失望. 在公權力機器中, 為政治人物服務的決策高層, 跟偶像劇裡打造出來的「波麗士大人」形象, 格格不入.

6-1 執政者生氣地拍桌子說: 暴力小英把人民帶上街頭, 造成衝突, 警民兩敗俱傷. 我認為這是對所有「公民個體戶」最大的羞辱. 暴力小英領導的是一個民意基礎如風中之燭, 政治實力蕩然無存的政黨. 執政者將上街的人民, 視為暴力小英的追隨者(follower), 野草莓運動也在最短的時間內被貼好標籤. 這些都是再次羞辱了那些獨立行動的公民個體戶.

6-2 如果, 往後每一次與執政者意見不合的公民運動, 執政當局都打算繼續用這種態度, 吃人民豆腐的話, 我的直覺是, 會有更多的衝突, 也會有更多的人民受傷.

6-3 同理, 如果公權力的層峰繼續為政治服務, 我的直覺是, 這些人下的命令, 將會再一次讓奉命行事的前線員警受傷, 也會再次製造出, 警察與人民為敵的假象.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ro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